导读:广深两城以往政府主导的社会层面体制改革的经验不难证明,仅仅指望以政府改革来带动市场和社会的发展,这种改革思路本身就是有问题的,如何激发民间社会的活力才是社会层面改革的重点。理顺体制,放开进行慈善事业的社会动员,将是中国公益慈善事业发展的关键所在。

激发民间活力是慈善改革的重点
唐昊 | 文

在 2017 年的开端,广州市出台行动方案,提出将开展七大行动,创建全国“慈善之城”。在眼下的改革攻坚年代,从战略的高度着眼慈善事业,应被视为在社会层面发起制度改革,以社会 – 国家互动的方式,试图突破广州目前发展困境的新思路和新尝试。

近年来,在中国一线城市的竞争中,许多人担忧,广州有可能在今后的几年里退出一线城市的行列。广州目前所面临的发展困境,原因是多方面的:从经济上看,广东是一个工业大省,但工业结构并不完整,产业层级长期处于低端,近年来原料、用工成本激增直接消灭了许多企业的利润;而广州原有的贸易中心地位也受到互联网电商等新贸易形式崛起、世界经济不景气、其他城市分利等因素的冲击。在政策环境上,广州在企业税收负担和吸引大型项目方面不占优势;此外,作为广东省的省会城市,广州必须支援本省内其他落后地区的建设,带动其他城市增长,这是不可逃避的责任,而其他一线城市可能没有这样的后顾之忧。

从这些因素来看,广州必须要寻找和北上深不一样的改革和发展路径。对广州来说,从社会层面着眼,跳出政府谈改革非常必要。十八大以来国务院力推的各项改革中,其共通点都是要增强市场和社会的主体性,以激发市场活力。在这一点上,和其他一线城市相比,广州反而具有更大的优势,包括:强大的社会自治能力,深厚的广府文化传承,华南地区最高水平的中高等教育系统,企业和公民的紧密海外关系等等。特别是在社会组织的数量、规模和发展质量方面,在全国仅有北京可与相比。北京是占了政治中心之便,而广州则出于实实在在的市场和社会需求的拉动。

根据广州市民政局的统计,1988 年广州仅有 5个社会组织,但到了 2016 年 11 月,广州市已登记的社会组织数量达到 6770 个,其中市级组织 1203个,区级组织 5567 个,增长速度超快。这些组织不但自己创造价值,为社会成员提供市场和政府难以提供的公共服务,更通过赋权使弱势的社会成员成为更具有竞争力的市场主体。正是这些因素使得广州在人们心目中享有最开放、最有活力的市民社会的长久印象,而这才是广州有别于其他城市的核心竞争力。

眼下广州提出的“慈善之城”方案,是对上述优势的真正发挥。在具体设计中,方案给出了“标志性、特色性、关键性、基础性”4 个方面的主要内容,在捐赠率、社会组织密度、志愿者比例、信息公开状况等方面,都有清晰的指标和行动方案,具有极高的可行性。同时,将“慈善之城”作为一种城市发展战略、而不止是停留在慈善的层面谈慈善,更有可能凸显其以社会改革推动政府改革的意义,为改革的深化提供新思路。

事实上,慈善不仅要解决弱势群体生活现状,更是在为社会主体赋权,激发其社会经济活力。作为社会财富“第三次分配”的公益慈善事业,可以缩小贫富之间的物质,也可以缩小政府与社会组织之间的心理差距,阶层之间能够不断加深理解,为缓和社会矛盾提供了有效途径;而参与公益慈善活动所提升的社会道德水平,也是法治社会、健康市场环境的必备前提。即使从单纯的经济发展角度,慈善事业在带动社会成员自主性生长的同时,也可以创造新的经济增长点,优化产业结构,承接城市就业,增强一个城市的软实力。公益慈善所带来的市场和社会的自主性迟早会转化为社会发展改革的动力。

不过,细究广州的社会组织建设,民间公益慈善的能力不足仍是公益慈善事业发展的瓶颈。根据《广州市社会组织发展趋势报告》,在社会组织可以承担的各项职能中,“承接政府职能转移”成为目前市级社会组织的主要职能,较少组织在其业务范围内提及“公益”或“慈善”。这意味着大多数社会组织仍将自己定位于政府职能的延伸,而在自主开展公益、慈善等社会自组织事业方面的动力和能力均不足。公益慈善事业过度依赖政府,而缺乏民间的自主性,有可能意味着公益慈善事业的后劲不足。

其实,同样尝试过从社会层面突破体制改革困境、却遭遇后劲不足的城市还有深圳。几年前,深圳市政府提出要打造“志愿者之城”,其所采取的就是政府主导的路子。为此,公务员系统还特别成立了统一的志愿者组织,甚至有统一的服装“红马甲”。几年下来,深圳志愿者的数量,志愿活动的数量和规模都在扩展,但改革和发展的速度仍然低于当时的预期。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在一个移民性质和流动人口众多的城市,进行深入的社会动员缺乏基础性的路径,而单纯靠政府来打造需要广泛社会参与的“志愿者之城”并不那么容易。

而真正推动深圳公益慈善事业发展的,其实是政府支持下的民间力量。2010-2011 年,李连杰的“壹基金”项目试图从红会独立出来,但在北京、上海的基金注册均告失败,深圳及时向其伸出了橄榄枝。落户深圳的壹基金等公益慈善组织,为深圳的发展注入了新鲜的活力。这些组织的全国性影响、他们所打造的全国性慈善网络,都成为深圳城市竞争力的新起点。

广深两城以往的经验不难证明,仅仅指望以政府改革来带动市场和社会的发展,这种改革思路本身就是有问题的,如何激发民间社会的活力才是社会层面改革的重点。但目前,中国各大城市对于民间组织在政策法律上仍以限制为主,鼓励这些组织发展的政策,往往会陷入另外一些限制性政策法律的羁绊中而无法真正发挥作用。理顺体制,放开进行慈善事业的社会动员,将是中国公益慈善事业发展的关键所在。广州提出坚持政社合作、全民共享的理念创建全国“慈善之城”,值得期待。

去年,随着《慈善法》的颁布,原有的政策法律矛盾在一定程度上有所缓解但还远远不够。广东省、广州市则可以在细化慈善法条文方面可以做到更加宽容和开放。由此必定带来公益慈善类组织的新增长,而原有的社会组织也会有更多转型为公益慈善组织。事实上,截止今年 2 月底,广州市民政局批准的慈善组织就有 18 个。至于市级以下的社会组织中公益慈善取向的组织增长得更加迅速。随着“慈善之城”战略所显示的慈善组织所面临的政策环境改善,市民社会的自主性不断生长,可以期待广州能通过打造慈善软实力而增强自己的城市竞争力。(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