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级文保点——来氏宗堂

关于迁移杭州市级文物保护点来氏宗堂的

反对意见

目 录

一、不可移动文物必须坚持原址保护,非万不得已决不迁移

二、残损主要集中在侧厢,且残损不是迁移文物的合理事由

三、教育建设用地与文物保护之间不存在不可调和的矛盾,文物恰恰能成为学校宝贵的历史文化资源

砖雕门楼正面——旭景辉凝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政府浦沿街道办事处、滨江区文物局:

来氏宗堂,位于杭州市滨江区(原属绍兴府萧山县)浦沿街道山二村十五间头,于2017年8月25日被杭州市园林文物局公布为杭州市市级文物保护点(杭园文〔2017〕56号),是一处与长河来氏相关的古建筑。

砖雕门楼反面——百禄是遒

2023年8月3日,滨江区文物局通过网络发布《关于滨江区市级文物保护点来氏宗堂迁移工程的公示》,载明:“市级文物保护点来氏宗堂是浦沿街道辖区内规模最大、最精美的古建筑。目前,该建筑残损较为严重且与教育建设用地冲突。经各方商议,拟将来氏宗堂由浦沿街道山二村十五间头18号迁移至南川路冠山山脚处。现予以公示并征求意见,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如对来氏宗堂迁移工程有异议,请于8月11日前反馈意见。联系地址:杭州市滨江区东冠路501号浦沿街道办事处。联系电话:0571-86616166。”

屋脊正中的麒麟与凤凰

本号在公示期内实地调查走访了该处文保点,查阅了相关文史资料,初步了解了该处文物的地理位置、建造年代、建筑规模、保存情况,并向相关职能部门了解了迁移的原因。经评估,本号决定对迁移提出反对意见,理由如下:

屋脊正中的草龙

一、不可移动文物必须坚持原址保护,非万不得已决不迁移

根据《杭州市文物保护管理若干规定》第四条第三款之规定:“确定的文物保护点,视同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予以保护”。

石壁销墙上的漏明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建设工程选址,应当尽可能避开不可移动文物;因特殊情况不能避开的,对文物保护单位应当尽可能实施原址保护。”

正屋花格窗

根据《浙江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之规定:“不可移动文物实行原址保护原则。未经依法批准,不得迁移、拆除。”

壁画和砖、石雕

我国的文物保护法,确立了不可移动文物原址保护的原则。不可移动文物之所以“不可移动”,是因为其价值不仅在于文物本身,其所处的地理位置、反映的地名、与周围环境的联系等,均是有价值的,一旦迁移,文物多方面的价值都将大幅贬损。

正屋花格窗

来氏宗堂是依法公布的杭州市市级文保点,具有法定身份,受到法律保护,理应坚持原址保护的原则,若非万不得已,决不能轻易迁移。

壁画和石雕漏明窗

二、残损主要集中在侧厢,且残损不是迁移文物的合理事由

在滨江区的《迁移公示》中,迁移理由之一为“该建筑残损较为严重”。

建筑现状

经实地查看,该建筑建于清代,坐西北朝东南,面朝紫红岭山,由正屋和东、西两个厢房组成。正门设于南面围墙正中,砖雕门楼,正面刻“旭景辉凝”,反面刻“百禄是遒”。正屋和侧厢合计15间,地名“十五间头”因此而得名。

正屋明间

正屋面阔五间,进深四间,二层砖木结构,硬山顶覆青瓦;屋脊呈船形,两头翘起,正中的砖雕有麒麟、凤凰、草龙等形象;明间设有供奉祖先牌位(萧山方言叫“木主”)的神龛,雕刻精美;廊下东、西两端设石库门,通往两侧厢房。

正屋二层部位

目前,该建筑的正屋四周,存在一些后期搭建,但正屋的本体,除一层屋檐和部分山墙有破损外,整体保存仍然较为完整。花格窗雕刻精美,室内的神龛和搁几均为清代原装。

神龛和搁几

该建筑的东、西两个厢房,原为二层五间。第三次文物普查时,西厢房仅剩南、北两段2间,东厢房剩北段3间。目前,西厢房南段已摇摇欲坠,东厢房基本灭失,仅剩北侧墙体。

1979年的卫片中,该建筑尚保存完整

由此可见,该建筑确实存在残损的情况,但残损主要集中在两侧厢房部位,中间的正屋整体仍保存完整。《迁移公示》未对正屋和侧厢进行区分,亦未配任何现场图片,仅称“该建筑残损较为严重”,失诸简略和笼统。

目前,西厢房南段已摇摇欲坠,东厢房基本灭失,仅剩北侧墙体

而且,依照法理来说,文物如果残损了,就应该修缮、保养,解决路径中并无迁移的选项。因此,纵然文物有一定程度的残损,亦不能构成迁移的合理事由。

建筑背面

三、教育建设用地与文物保护之间不存在不可调和的矛盾,文物恰恰能成为学校宝贵的历史文化资源

在滨江区的《迁移公示》中,迁移理由之二为“与教育建设用地冲突”,但并未进一步说明,究竟是与哪个具体的教育建设项目冲突?开发主体是哪家学校?冲突达到何种程度?

廊下

本号向相关职能部门了解后获悉,该地块可能要建造一所学校,且可能与杭州某知名中学有关。本号认为,学校用地与文物保护之间,不仅不存在不可调和的矛盾,反而恰恰能成为学校宝贵的历史文化资源。

廊下

一所学校内,难道只允许有现代建筑,不允许有古代建筑吗?不然,两者完全可以兼容,新旧融合、传统与现代交织,那将成为校园中多么靓丽而独特的一抹风采啊。

廊下

学校也完全可以“旧瓶装新酒”,利用该古建筑发挥许多文化教育功能,从小培养学生们保护文物古迹的意识,给学生们普及古建筑的知识,让学生们自觉传承、批判吸收我国传统文化中的优秀部分。

侧门

综上所述,本号认为,该处文保点的迁移理由不充分,迁移必要性、可行性均不足,如果这样的迁移能够被批准,将有损杭州市、滨江区一贯重视历史文化的形象,也恐有损杭州某知名中学的形象。一个地方、一所学校够不够现代化,不是光看建筑够不够现代化,更要看思想和理念够不够现代化。建议滨江区撤回《迁移公示》,原址保护该文保点,妥善处理好学校建设与文物保护之间的关系,化矛盾为共存,打造一所现代与传统并存、古建筑与新建筑交相辉映的学校。同时,期待这座古建筑,未来能在校园内播散下更多的文物保护种子,慢慢发芽、成长、开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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