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古村之友 汤敏

 

 

图片来源:新京报 摄影:尹亚飞

最近北京清退租户以及虐童事件引起了很大的社会影响,在一定程度上造成社会有怨气、官民关系失和的局面,这不仅反映出了当前社会生态建设的缺位,也表明社会理性存在不足。社会组织作为社会建设的重要力量,作为促进社会安定的中间组织,在建构社会理性维权、行业自律、积极修补、完善机制方面应起引导作用。

1、社会组织在社会事件里应发挥理性维权作用

这两起事件里,都有看到代表受害群体的非正规行业群体的发声,《劳工界就11.20事态的联署签名》、《百万幼师签名接力》,这些群体表现出积极关切和参与热情,经过积极培育和引导可以成为相对中立的调查和政策建言机制,有效而专业地沟通事件中的当事人,形成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成为政府与群众之间良性的互动渠道。

相较于媒体,专业的行业社会组织具有相对丰富的工作经验和甄别信息的能力,进而有效搭建起媒体报道与事件当事群众之间的沟通桥梁。但由于我国当前社会建设相对经济建设的滞后,这两起事件中合法注册的行业社会组织并没有作出积极的响应,可见政府与民间协同应对此类社会事件的机制仍未形成。

2、社会组织需要加强行业自律

虐童事件对应着幼师行业的自律建设,事件过后百万幼师签名接力,反映出幼师这个群体对行业规范和教育的呼唤。毕竟整个行业因为一个事件而蒙羞,其中普普通通以百万计的从业者均是受害者。然而,行业自律建设是一件久久为功的工程,临时抱佛脚是不能解决问题的。

这项自律工作需要行业共识、行业宪章、行业宣言、行业宣教与惩罚机制,需要一套健全的组织结构来更新和捍卫行业的公益利益和价值坚守,也希望这两起社会事件,能形成积极的行业自律建设,亡羊补牢,为时不晚。

3、社会组织应积极发挥修补社会裂痕的作用

两起事件以后,《百万幼师签名接力》和北京一大批市民和志愿者积极提供就业岗位和住宿,这些自发的互助行为,无疑给这个冬天带来了一缕暖风,不仅为身处困境的同胞提供了帮助和温暖,实际上也成为政府在应对偶发性事件时的矛盾缓冲器。

这些乐善好施、乐于助人的市民是可敬的,他们的行动正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最生动的体现。有组织、规范地引导市民参与社会建设,是提升城市文明形象,改良群体素质,缓解社会矛盾的重要办法。像天鹅公益等一批自发的草根善举应成为年度感动中国的候选提名,也是文明北京的一道靓丽风景。(因这两次社会事件,甚至有人建议取消北京“全国文明城市”的称号,但这些民间自发的善举支撑起了“文明北京”的殊荣)。

每一场灾祸后通常能孕育出推动社会进步的力量,比如2008年的汶川地震孕育出民间公益的元年,2017年的北京大火孕育出市民自发组织参与社会救助的重要标志。这些事件和行动,理应成为中国迈向现代化国家治理进程中的标志性节点。事件发生至今,除了媒体的报道,我们并未看到当事人和市民出现对抗行为,反而有草根力量自发为有需要的人士提供必要的帮助,我们不得不为这样理性的互助行为所感动,并心怀敬意。

结语:现代化国家与社会治理需要建立积极的社会组织制度

过去的几十年发展经验,以经济建设为纲,相对弱化了社会治理的制度体系建设,民间参与社会建设的行为多是自发、无组织、蒙昧的状态,在新时期下,需要在社会建设方面形成逐渐完善的制度体系,让群众参与社会改良的热情和力量更加有序起来。

一个健康的社会,民众应该理性的,善于沟通,懂得协作,能够利用和争取更为充分的表达机会和多元的参与方式,面对突发的社会事件,有自我节制、正向推动的机制,而不至于恶化至更大的社会冲突甚至社会动荡。一个稳定、和谐、文明的社会环境,是一切梦想得以实现的最基础条件。

编辑:公益慈善论坛